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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因无证电焊作业被拘留!你还敢以身试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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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因无证电焊作业被拘留!你还敢以身试法么

发布日期:2019/9/5 8:53:41 | 文章来源:郑州市建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我们都知道,电焊工属特种技术操作工种,如果从事电焊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懂或忽视安全防护工作的话,一旦操作不规范或违规违章明火作业就极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

但是日前,就有一些非科班出身的,掌握了一定的操作技能,但并没有相关资格证和操作证却在偷偷进行相关操作,所以结果就是12人因无证电焊作业被拘留

2019年8月25日17时许,违法行为人谈某在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中百广场门口,指使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人员刘某违规使用电焊作业,被民警查获,对其指示他人冒险作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9年8月25日17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受谈某委托,在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中百广场门口,在明知自己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期的情况下违规使用电焊,被民警当场查获,对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19年08月16日10时左右,违法行为人张某未取得从业资质,在江夏区大桥产业园邢远长工业园某商贸公司内,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利用氧气切割枪切割钢管,后被民警查获,对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19年8月15日18时许,违法行为人郑某在未取得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在武汉市江夏区安山街某经营部店内违反消防规定使用电焊,被当场查获,对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2019年8月2日上午11时许,违法行为人王某在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汪家榜一工地内无证使用明火作业,导致该工地发生火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焊工操作员王某因无证使用明火作业,引发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19年8月2日上午11时许,违法行为人袁某(焊工所在班组组长)明知焊工王某无电焊作业资格,仍指使其冒险动火作业,且作业现场未配备灭火器材、未设置观察员,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9年8月2日上午11时许,违法行为人周某(现场安全负责人),未按程序审批动火申请,未核查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有动火资格,未勘察动火现场施工环境,擅自审批,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9年5月22日14时许,违法行为人周某因使用“火枪”在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长安里居民楼楼顶做防水补漏工作时操作不当,造成楼顶发生火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9年4月18日9时许,违法行为黄某在未取得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在江夏区金口街金水办事处自家店面内,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电焊机焊接防盗网。被民警当场查获,对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2019年3月31日10时许,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保利清能西海岸南区某店处,违法行为人李某在未取得从业资质的情况下,违反消防安全操作使用电焊机电焊、氧焊,现场查获电焊机一台,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19年3月20日上午10时许,违法行为人徐某在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街某汽车修理店内,无证使用电焊进行明火作业,被民警查获,对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2019年3月19日8时许,违法行为人陈某在未取得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在江夏区金水办事处自家店内违法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电焊机焊接防盗网时被民警查获,对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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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电焊工属特种技术操作工种,如果从事电焊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懂或忽视安全防护工作的话,一旦操作不规范或违规违章明火作业就极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

但是日前,就有一些非科班出身的,掌握了一定的操作技能,但并没有相关资格证和操作证却在偷偷进行相关操作,所以结果就是12人因无证电焊作业被拘留

2019年8月25日17时许,违法行为人谈某在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中百广场门口,指使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人员刘某违规使用电焊作业,被民警查获,对其指示他人冒险作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9年8月25日17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受谈某委托,在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中百广场门口,在明知自己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期的情况下违规使用电焊,被民警当场查获,对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19年08月16日10时左右,违法行为人张某未取得从业资质,在江夏区大桥产业园邢远长工业园某商贸公司内,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利用氧气切割枪切割钢管,后被民警查获,对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19年8月15日18时许,违法行为人郑某在未取得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在武汉市江夏区安山街某经营部店内违反消防规定使用电焊,被当场查获,对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2019年8月2日上午11时许,违法行为人王某在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汪家榜一工地内无证使用明火作业,导致该工地发生火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焊工操作员王某因无证使用明火作业,引发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19年8月2日上午11时许,违法行为人袁某(焊工所在班组组长)明知焊工王某无电焊作业资格,仍指使其冒险动火作业,且作业现场未配备灭火器材、未设置观察员,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9年8月2日上午11时许,违法行为人周某(现场安全负责人),未按程序审批动火申请,未核查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有动火资格,未勘察动火现场施工环境,擅自审批,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9年5月22日14时许,违法行为人周某因使用“火枪”在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长安里居民楼楼顶做防水补漏工作时操作不当,造成楼顶发生火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9年4月18日9时许,违法行为黄某在未取得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在江夏区金口街金水办事处自家店面内,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电焊机焊接防盗网。被民警当场查获,对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2019年3月31日10时许,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保利清能西海岸南区某店处,违法行为人李某在未取得从业资质的情况下,违反消防安全操作使用电焊机电焊、氧焊,现场查获电焊机一台,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19年3月20日上午10时许,违法行为人徐某在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街某汽车修理店内,无证使用电焊进行明火作业,被民警查获,对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2019年3月19日8时许,违法行为人陈某在未取得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在江夏区金水办事处自家店内违法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电焊机焊接防盗网时被民警查获,对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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