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办〔2019〕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管国有企业,省行业协会(学会),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现就做好2019年全省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
调整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召开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座谈会,听取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实施的重点工作。举办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成员专题研修班,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
二、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拓展和完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基地建立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络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充分发挥“12333”人社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功能,推进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尽快开通各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2333电话政策咨询服务,做好与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原热线电话400—9699—636的对接和过渡工作。开通“河南省继续教育”微信公众号,做好继续教育信息宣传和政策解读。
三、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2019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为:“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专题系列课程,“乡村振兴助力精准扶贫”专题系列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专题系列课程。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内容,由远程网络学习平台提供免费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学。
2019年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和专业发展需要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专业课程远程网络化培训。
继续教育学习分为面授培训和网络学习两种形式,以网络学习为主,面授方式为辅,缓解工学矛盾。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及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申报学时。
四、组织实施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
充分发挥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力争承办5—7期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选派26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省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进修培训;举办15期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培养培训1500名左右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带动各地各行部门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力争培养培训各类紧缺骨干专业技术人才10万人次。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研修质量。查阅相关文件及下载表格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hnzjgl.gov.cn)”。
五、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
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开展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综合评估考核和申报认证工作。举办继续教育基地负责人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加强对继续教育基地的业务指导,促进基地间的横向交流,发挥基地的人才培养功能。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和培训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培训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并建立教学档案,确保年度培训人数不少于1500人次。查阅基地年度培训计划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hnzjgl.gov.cn)”。
六、落实好继续教育成果使用有关规定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继续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继续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自2019年起,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参与当年度单位评先评优,企业及社团组织应参照执行。
七、加强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的规范管理
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网络培训,应当按照基地管理层级逐级申报,基地须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备案登记表》,经省行业主管部门核准资格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专业课网络培训平台按照“谁核准、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培训平台的课程内容、课件质量、收费标准及依据严格把关,确保继续教育培训效果。
八、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和各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和基地积极性,发布年度公需科目指南,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级、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专业科目培训、网络培训平台建设,根据行业特点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及时制定发布有针对性的专业科目及学习指南, 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各级基地要做好继续教育课程研发、培训、登记等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我省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紧缺骨干人才培养培训计划落到实处。
(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继续教育成果使用有关规定,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评聘、晋升、考核相衔接的激励机制。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学习条件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事业、企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
(三)高级研修项目是贯彻落实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研修任务,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每期重点类研修项目由我厅资助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研修项目的专家授课、食宿费、场地费、资料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研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举办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
附件:2019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2019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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