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证"专项整治强化个人执业,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2014年7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其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提出: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提出: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总体来说,我国建筑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方向是: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强化个人执业目的是加强建造师等执业人员加强履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发生、促使建筑质量得以提升。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的“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如火如荼在全国各地展开,西安、南昌等地挂证可疑名单直接上网,浙江、广东等地企业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自己公司挂证情况,各省市也都下发文件贯彻执行,这是近年来,专项整治中可谓力度最大的一次!
众所周知,本次专项整治重要抓手是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单位是否一致!据相关住建主管部门官网公布的“人证不一”的挂证存疑数据:
南昌市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社保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显示共有20050人。
西安市仅一从多家社保的存疑人员就有1354人。
广州市“人员注册状态异常”相关企业3529家。
深圳市“注册状态异常人员”相关企业4265家。
江苏、广东、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等省市爆出数万仍至数十万工程建设领域注册人员注册单位和社保缴纳情况不一致或重复缴纳社保人员名单。
根据网络平台相关数据,初步估算全国约200万挂证存疑人员,占执业人员总数一半以上,的确是个很惊人的数字!
有了社保与注册单位数据比对这个抓手,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力督促执行,如此力度狠抓,“人证不一”的挂证行为将基本被杜绝,建筑行业将走向“人证合一”的时代!我们在此也为住建主管部门点赞!建筑关系到国计民生,持证上岗实属必需!
在强化个人执业的同时,建议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能够将“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能够落到实处。避免集中进行资质动态核查,否则将会给建筑行业带来无法估计的冲击,同时给权力创造寻租的空间。
各地区的资质动态核查的重点一般包括“建造师”人数是否达标的核查,虽然如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二级已取消了建造师等人员要求,但有些地区按最低等级(即:三级)标准核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按照《标准》的规定,一家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即使一年仅有一个项目,也得至少有5名建造师。项目少,该公司已举步维艰了,而且还要空养4名建造师,特别还是在“挂证”专项整治下,成本将大大增加,成千上万家小微建筑企业将直接面临着无法运转的风险。在资质加强监管和挂证整治的环境下,他们无非有三个选项:
一、高价寻找建造师挂证人员;
二、向主管部门人员行贿;
三、直接关闭公司。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持续推进,建筑企业资质将越来越没有实质意义,已逐渐形同虚设,度川管理研究部强烈建议:“不要让企业围着标准转、而要让企业围着市场转”!建筑企业的核心还是“项目”,监管部门的核心也是“项目”,狠抓个人执业,做到必须挂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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