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小常识,你知道哪几条
建筑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目标。安全重于泰山,许多令人痛心疾首的安全事故发生的背后,往往是由于管理者或一线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施工安全常识所造成的。看看下面这些建筑老司机都烂熟于心的建筑施工安全小常识,你知道其中哪几条?
01 各工种的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建筑安全规程的技术职员和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人、民工,都不能参加施工。
02 为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在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平面布置。一切附属设施的搭设、机械安装、运输道路、上下水道、电力网、蒸汽管道和其它临时工程的位置,都需在施工组织设计场区规划中仔细合理安排,做到既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间。
03 施工现场四周应设栅栏,有悬崖、陡坡等危险的地区设栅栏和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地面应平整,沟、坑应填平或设置盖板。
04 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05 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
06 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07 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准架设高压线路。如必须架设时,应与建筑物、工作地点保持足够的安全间隔。工地内架设电气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08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刨等),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09 各种缆风绳及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10 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与带钉易滑的鞋靴。
11 自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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