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预案管理工作,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河南要求这么做...
日前,为切实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管理,统筹协调省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力量,强化预案编制完善,提高预案质量水平,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演练和评估,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危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应急预案体系是我省应急管理五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要求,2019年12月底前修订完成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修订完成本地、本行业总体和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各基层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完成本单位应急预案。建立覆盖各地、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并做好各级、各类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目前,我省总体应急预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报批当中。
通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快编制修订进度。尽快开展总体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主动与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以及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等预案编制牵头部门沟通对接,加强对同级、下级部门(单位)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实现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全覆盖,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预案编制修订任务。要加强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出现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发生调整、重要组成人员变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等情况的,及时更新修订和完善预案内容,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通知强调,要提升预案编制修订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修订预案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风险隐患现状特点,掌握应急资源、应急能力,做到底数清楚。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9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及有关规定。要做到应急能力与风险隐患相匹配、救援队伍特长与事故灾害类型相匹配、响应层级与事故灾害分级相匹配,确保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内容充实、贴合实际,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流程简洁、便于操作。
通知要求,要及时开展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专项宣传培训计划,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应急预案知识、应急处置方法,做好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应急预案培训工作,要以相关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操作人员为宣传培训重点,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增强系统掌握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通知强调,要加强预案演练评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应急演练作为预案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结合自身职能及突发事件特点,按照规定时限、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加强多灾种、规模化联合应急演练,提升组织指挥、协调响应、物资保障、技术支撑能力和水平,为实战积累经验、做好准备。要及时跟进演练评估,发现问题,查找短板,努力改进,完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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